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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 所 理 念
  永轩律师事务所一直坚持和推崇的 “强化责任观念 , 修炼气质风度 , 树立精品意识 , 提供系统服务 ”治所原则 , 永轩律师事务所秉承这一宗旨 , 充分调动一切人力、社会资 源和各种积极因素 , 群策群力 , 尽职尽责 , 以最优良的服务 , 依法维护海内外客户的最大权益。
本所招聘律师条件
  1. 清华、北大、人大及其它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;
  2. 具有三年以上成功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;
  3. 欢迎台湾律师加盟本所!

 

韩清立 律师

  北京市永轩律师事务所律师,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。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后,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代理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近1000件,参与500余起非诉案件处理。担任多家公司、医院、行政机关法律顾问。因其工作态度认真细致,善做调解工作,化解了社会矛盾,嬴得社会好评。

民事业务方面
  善于处理民事、经济案件,对案件定性准确,能对案件的全局有着深入了解,善于搜集组织证据,在诉讼中取得良好的效果。对于婚姻家庭、民事侵权、医疗纠纷尤为善长。婚姻家庭方面每年都处理数十起案件,想当事人之所想,力争全面地掌握案情,善做思想工作,在其处理过程中,有相当比例的家庭能够做到重归于好,维护了社会及家庭稳定;婚姻破裂方面均努力搜集证据,据理力争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  民事侵权方面,全方面掌握不同领域的违约、侵权特点,有目的地加强专业知识。二OO七年,山东某地方法院法官(法庭庭长)在本地法院起诉某单位欠款纠纷一案,韩律师代理单位参加诉讼,因案情比较复杂,韩律师和当事人商议,了解案件情况。首先向原受理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,使案件移送到其他法院审理。开庭前,又根据案件情况,申请法院传唤多个证人参加庭审,开庭时经过六个小时的激烈辩论,使受理本案合议庭充分了解案情,做为原告的某地方法官,开庭后不久就提出撤诉。该案中韩律师无惧无畏,结合案件据理力争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也通过本案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形象。

医疗纠纷方面
  
担任着大型医院的法律顾问,对医疗纠纷案件有着充分把握,经办过多次争议数额大、社会影响大的医疗纠纷案件。2006年代理某医院为患者做B超未发现胎儿手部畸形案件,一审认为院方存在过错,判院败诉,并支付巨额赔偿,判决后,新闻媒体多方报道,更引起社会及医疗界的广泛关注。韩律师代理二审,韩律师从医疗技术、法律规定等各方面详细分析案情,并认真听取医疗专家意见,向法院陈述了不属于医疗过错的上诉意见,二审法院采纳上诉意见后,发回重审。发回重审过程中,韩律师继续代理院方,详细提出了此案院方不存在过错的具体医学根据、法律依据,在其工作下,患方认识到提起诉讼错误,主动撤诉。该案维护了院方的合法权益,而同时也化解了医患双方矛盾。

刑事业务方面
  经办数十起刑事犯罪案件,2007年,韩律师为山东省济宁市首起贩毒案主犯辩护,该起案件中多次贩毒,仅被查获当次,毒品数量已经可以超过判决死刑数量,根据本案案情,韩律师提出该案存在特情、毒品认定不符、存在立功表现等辩护观点,得到法庭采纳,减轻了被告人的处罚。另为其他多起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提供辩护,为被告人争取了合法权益。

行政业务方面
  韩律师为多家政府机关担任法律顾问,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,规范行政行为程序,减少行政机关管理机关与相对人的矛盾。每年都参与处理多起行政纠纷,也维护了国家财产的不受侵犯。

学术论文
  《民事诉讼中证据取得及认定》
  《新婚姻法下离婚案件中的新问题》
  《医疗纠纷的产生及处理》
  《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辩析》
  《产前检查与产前论断的异同》

韩清立律师联系方式
  手机:13301123978
  电话:010-51319712
  信箱:hanqllawyer@163.com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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